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捨財求福


捨財求福

世間上的人,南來北往,熙熙攘攘,無一不是為財而忙。得一望十,得十望百,得百望千,乃至上萬,希望無窮。貪婪無饜,如是日久,習以為性,不但不覺其苦,反而愈忙碌愈感精神愉快。像這類人,你如果教他捨財求福的話,正如《藥師經》上說:「見乞者來,其心不喜,設不獲己,而行施時,如割身肉,深生痛惜。」根本就不知道布施的福利,只知唯財是命。像這類眼光近視的人,你說他是智人呢?抑是愚人呢?以下面的譬喻來分判之,讀者當會得到答案。

如失火的人家,有明識火勢的黠慧者,在千鈞一髮的時候,首先以救出財寶為要。何以呢?若房屋燒盡,財寶全在,而後再行修建舍宅,廣開利業。智慧之人,處處植福,勤修布施,亦復如是。了知我人這個臭皮囊(身體)是危脆的,財物是無常的,世界是虛幻的。如遇有植福的地方,總是毫不猶豫的當仁不讓來及時布施,唯恐失掉了這良好的機緣,成為憾事。即如黠慧之人,眼看火勢漸漸凶猛,立時從火宅中,奮不顧身的首先救出了財寶,萬不可使它藏於火窟之中。

我們布施是培植後世的福樂,即如救出了財寶,才可計劃災後的復興。愚痴之人則不然,眼看自家的屋子失了火,空在那裡著急和嘆惜,狂惑失智。他不作火勢的營救,頓時猛風絕燄,於是玉石俱焚,須臾之頃,華屋蕩然,變為灰燼,屋既救不了,財物亦喪失無餘。因此,啼飢號寒,憂苦畢世。

按:慳貪之人,亦復如是。不知身命無常,須臾難保,所謂:「半夜來時三更去,有錢難買到天明。」時時斂聚,銖錙必算,一錢到手,守護愛惜。殊不知:「財堆北斗有何用,天邊日月快如梭。」死神是不與人定期的。轉息即是來生,一旦嗚呼哀哉,頓時形如土木,財物俱棄,所謂:「一點靈光消散去,萬兩黃金買不還。」買不還猶自可,要知道在生不種福,死後難免保證不入地獄,何以呢?人生如天秤,不向高處攀(作善),即向低處墮(作惡),絕無中間路線。

有人說:我也不吃齋,我也不行壞,乍聽好像是聰明話,似乎覺有理?其實是自欺欺人。限於篇幅,不容多辯。就此作個總結吧:明慧之人,才能覺悟是身如幻,財不可保,萬物無常,惟有捨財求福,福可持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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