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貧妙法
昔有夫婦二人,家計貧乏,終年傭賃自活。每見主人閤家大小男女,常往寺中,作大施會。心裡暗自思惟,主人先世作福,所以今世富裕,今世再行作福,來世福報更大。我因前生慳貪,不作福故,所以今生貧窮,我若今世再不作福,將來之世,尤轉苦劇。思念及此,不禁心酸淚下。
是時適逢其婦打從邊過,見夫涕泣不樂,遂問夫言:「為何落淚,有何難事,當與我說。」夫答曰:「我見主人修福,常得快樂,自鄙貧賤,常為人役,事不如願,無以修福,是以流淚耳。」婦言:「貧則貧已,落淚何益,可以我身賣與他人,將賣身錢作來生福。」夫言:「若將汝賣與他人,一於我心不忍,二於我身如何得自存活!」婦言:「夫若於心不忍,又恐不得自活,則我與夫俱共出賣,所賣得銀錢全作修福之用。」夫言:「甚善!」於是二人共至一富家,而與之言:「今我夫婦以此賤身,請貿金錢。」主問:「欲得幾錢?」答言:「得十金錢。」主人言:「今與汝錢,卻後七日,如不償我,以汝夫婦即為奴婢。」
言契已定,二人齋錢往詣寺中,作大施會,二人相勸勵言:「今日我等得自出力自由造福,他日便屬主人,凡事不能如願矣!」於是晝夜懃辦會具飲食,至六日頭,剛欲作會,值彼國王亦欲作會。眾僧皆言:「己受窮者,終不得移。」國王聞已,作是言曰:「彼是小人,敢能與我共諍會日。」即遣人與窮者磋商,窮者再三實不相避。使者回報,王以為怪,遂自至僧坊與窮者言:「汝今何不後一日作,定欲與我共諍會日?」夫婦答言:「請王原諒,因我等唯一日自在,後屬他家,不復得作。」王即問言:「為何不得復作?」夫婦言:「自惟先世不作福業,今世窮苦,今若不作,後世尤苦。因之,我等賣身以貿金錢,用作功德,欲斷此苦。至七日後,無財償他,而作奴婢,今已六日,明日便滿,以是之故,叩請大王寬恕,救我等一日之恩,世不忘也。」
王聞是語,深生憐愍,歎未曾有,汝等真正了悟貧窮之苦,而知解決窮苦之法。並能以不堅之身,易於堅身。不堅之財,易於堅財。不堅之命,易於堅命。王不但聽其設會作福,並以己身及夫人衣服瓔珞,脫與貧者夫婦,又割十聚落,為其繼續作福之用。
按:由此觀之,一切世人欲得去除貧窮之苦,當於三寶門中,精懃修福,若能至心修福德者,不但現生可得華報,當來之世定能獲福無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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